怎样才能使自己的意愿在组织中不受伤害?
如果你是一个知识工作者,当你处于一个组织中时,这一定是你不得不去解决的矛盾。因为,比起管理的权力和企业来,你处于绝对的劣势。你不可能游离于组织之外,而是必
须去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。同时忍受着某些代价——比如:放弃你自己感兴趣的事情。
如果上级布置的任务正好是你愿意干的,事情还好办些;万一这是你不愿意干的,结果会怎样呢?
这就是彼得•杜拉克提出“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”概念的原因,同时也是其目标管理的精髓。
管理需要一种原则
几乎每一个管理者都要面对这样的问题:怎样才能使员工从“要我做”变成“我要做”?甚至能让他们甘心情愿、积极主动地工作呢?
这并非简单的人力资源问题。事实上,大多数企业已经有了很多对员工培训、激励的理论和方法,但一个更加深层次的问题是:
“企业需要的是一种管理原则。这种原则将使个人的力量和责任心充分发挥出来。与此同时,为人们的注意力和努力指明共同的方向,建立起协作关系,并使个人的目标与公共的利益相互协调。”
这是杜拉克在1954年发表的《管理实践》中提到的。尽管半个多世纪过去了,却不乏现实感。这个管理原则是什么呢?他给出的答案是:
“惟一能够承担此重任的原则是目标管理和通过自我控制进行管理。”
目标管理“使得公共利益成为每个管理人员的目标所在。它以来自内部的更严格、更苛求、更有效的控制替代来自外部的控制。它激发起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,不是因为有人要他做某些事,或是说服他做某些事,而是因为他的任务目标需要做某些事。他付诸行动,不是因为有人要他这样做,而是因为他自己决定他必须这样做——换言之,他像一个自由人那样行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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